泰安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
2022年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
泰安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,主要生产181-甲基锡稳定剂、塑料添加剂、亚磷酸的生产销售等,根据《固废法》第二十九条,我单位现将2022年度公司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作如下公示:
2022年度公司2000吨/年JX-181有机锡pvc热稳定剂项目正常运行,10000吨/年亚磷酸项目因市场原因目前处于停产中。
公司产废及废物防治处理措施信息公示如下:
1.废水:公司所产废水,先经公司三效冷凝蒸发设备进行预处理,达到龙泉水务的接收标准后,经管道输送至龙泉水务进行进一步处理。由龙泉水务处理达到直排标准后由其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自行排放;
2.废气:
2.1有组织废气:
(1)锡化工段,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甲烷和其他VOCs气体,该废气经水洗,再由活性炭吸收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(1#排气筒)排出。
(2)酯化工段,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和VOCs气体,该废气水喷淋塔处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,经15米高排气筒(2#排气筒)排出;
2.2无组织废气:本公司无组织废气主要集中在物料放料口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和其他VOCs气体,该种废气的处理方式为:在放料口设置集气罩,将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导入酯化废气处理装置,经活性炭吸附和水喷淋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(2#排气筒)排出
3.固体废物
(1)一般固体废物:本公司除生活垃圾外,不产生其他一般固体废物,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。
(2)危险废物:本公司危险废物为:废干燥剂、蒸发釜残、锡化釜残、废导热油、废机油、废活性炭。该部分废物产生后收集暂存在公司的危废暂存间,并与山东东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,定期由山东东跃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。
为保障以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,根据排污许可证的监测要求,公司与国润检测签订监测协议,每季度对公司的废水、有组织废气、无组织废气进行定期的监测。2022年度全年4次监测记录全部符合公司排污许可证的要求。
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,坚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以上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建议。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联系公司:
公司名称:泰安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
地址: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
电话:0538-8158866
泰安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
2022年2月8日
上一条:2022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公示 |